《客家基本法》草案通過 業界學者關心客台未來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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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家電視台公開舉行公聽會,表示客台未來有機會能像原視一樣獨立運作。(圖、文/吳瑞銘)

記者/吳瑞銘

台灣媒體觀察基金會於21日舉辦『今日原視,明日客台』座談會,由於日前客委會提出《客家基本法》草案通過,其中法案第17條要求設立「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影響未來客台定位,邀請學界及業界兩方舉行座談,包括中正大學傳播系教授羅世宏以及客家電視台湯昇榮、楊鈺崑等人出席,兩方一起客觀討論客台走向。

媒觀會對此指出,條例中設置客家公廣董事遴選以及客委會提請行政院長遴選等說法,缺乏行政立法制衡,質疑設立客家公廣的公共性,面對外界質疑,客委會也做出聲明,不再對外回應。

中正大學傳播系教授羅世宏提到,不反對客委會,但是總要有一個明確的法規規範,公共電視或公共媒體法,加入客家電視專章,這樣成立客公廣整體才比較有具體的可行性。

客家電視台委員會召集人湯昇榮表示,客台在2003年剛成立時,算是倉促成軍但也做得有模有樣,提供客家老百姓很好的一個發聲平台,在當時電視黃金時期,算是政府非常好的一個創舉,可是到了現在2017年,14年的時間可以說是沒有進步反而倒退,政府提供客台的預算縮減,被迫侷限在傳統體制下,無法做出真正對客家群族有幫助的東西。

客家電視台員工楊鈺崑表示,其實《客家基本法》這個條例,很大一部份是參考原文會的設置條例,幾乎是原封不動搬過來,只做了少部分修改,但這個條例至少在2016年有修過法,很重要的是把董事和監察人的方式,做了很大修正,目前和公視較接近。

楊鈺崑也指出,執政者對於族群媒體的想法都是有成立就好,而沒有想讓媒體更好的想法,這點實在非常遺憾,而執政者這樣的想法對於客台內部製播節目方面造成很大困難,為了製作4K高畫質節目每小時的預算較原本高出3成左右,在資金減少的情況下,員工只能自己挪移預算,省下節目預算支出,才能做出高畫質節目,所以目前希望與客委會討論客台接下來是否繼續留在公廣集團,還是和講客電台成立客家公廣基金會。

學者也提出,客委會在8月提出的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條例,是由客委會提請行政院臨聘,此舉動恐怕缺乏誠正立法制衡,因為過去原住民電視台,明文規定董監事辦法,外界還是認為內部被架空,缺乏公共性與獨立立性,因此擔心未來客公廣可能重蹈覆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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