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員警執法 因“色”而異

0
268

記者李書勤 王奕丹 包祺玉/臺北報道

據聯合報報導,27歲的越南籍逃逸移工阮國非,在溪邊涉嫌偷車,與警方發生衝突,最後警方連開九槍,阮國非中彈,不治身亡。事後發現,阮男全身多達十八個彈孔。近日,三十一歲伊朗籍的中研院約聘助理瓦希德,在凱道附近情緒失控暴走,連續以徒手和頭槌擊傷員警,次日瓦希德又毆傷公車司機,才被裁定羈押。

幾乎是相同的外國人襲警情節,但阮國非與瓦希德受到的執法待遇卻天壤之別。整個社會都有必要反思的在員警執法中間是否帶有隱形的種族歧視,是否我們依舊潛藏著因種族、膚色等因素而生的「差別心」。

不單純是在臺灣,在人皆生而平等的美國,種族歧視是一直存在的社會現象。

2011年,前聖路易士市員警傑森在一次汽車追擊中開槍打死黑人安東尼。在那之後他被起訴。近日卻被宣判無罪釋放。

除此之外美聯航暴力驅趕亞裔乘客事件震驚全球,在美國,華人學生不被允許參與關鍵實驗,遭區分對待。這些事件都將種族歧視再次帶入人們的視野中。

《華盛頓郵報》統計,過去兩年,如果按照人口比例來算,射殺黑人的頻率是射殺白人頻率的3倍。

在如今多元化的世界,我們的多樣性是一種優勢:讓我們學習它所帶來的創造力和創新力。我們越尊重別人,就越尊重自己。理解和尊重他人構成了唯一可能的路徑。建築圍牆把別人擋在外面通常意味著將自己關在裡面。

我有話要說

Please enter your comment!
Please enter your name he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