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信新規範 NCC:4G下載速率須達2M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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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副委員翁柏宗。(銘報資料照片)

記者/楊皓翔

為促使電信業者強化4G品質並提升滿意度,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21日決議,要求業者保證4G下載速率至少達2Mbps以上,並公布於門市及網頁上;另國際漫遊累積帳單超過5千元,業者必須提供消費者關懷簡訊等提醒機制。

NCC表示,此次規範以「確保資訊充分揭露,建立多元創新環境」為宗旨,涵括「服務效能」、「客服中心」、「客訴處理」以及「帳務服務」等四大面向,細分為25項服務品質指標,透過各電信業者將25項服務品質指標資訊揭露及實施基準、每年2次定期自我評核及定期客戶服務滿意度調查等措施,主動努力改善4G服務品質,以提升產業競爭力。

其中重點項目包括,要求業者於門市及網頁公布4G下載速率資訊,並且平均速率需達2Mbps;為避免消費者國際漫遊帳單爆量,也要求各業者須提供提醒服務機制;為配合國家防災害政策,提供防災告警細胞廣播訊息服務;有關客戶權益之個人資料保護政策及認證、語音及行動上網資費試算及不得對客戶未申請的服務收費等。

NCC指出,未來4G客戶可以清楚明白業者所提供服務類型及相關資訊,業者將定期提報相關服務品質指標及客戶滿意度調查實施情形,持續檢討修正,精進4G服務增加客戶滿意度,同時促進產業多元創新及接軌國際優良電信服務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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