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教材著作授權 釐清著作權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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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研究院智財技轉處處長葉雲卿說明著作權的分類及取得方式

記者/林彥妤

中央研究院智財技轉處處長葉雲卿,4月30日出席銘傳大學舉辦的教育部高等教育媒體素養課程發展計畫成果展。因應教材所需,她特別強調著作權的種類及取得授權方式,盼老師在製作教材時能更謹慎及正確的使用素材。

葉雲卿說,在網際網路發達的時代,教材也逐漸由紙本轉為數位教材,不只使用上方便,在課堂中加入適當的圖文影音也能增加學生的注意力。

她表示,在取得教材的著作權前,必須先釐清著作權的標的,根據使用的內容以及用途不同,須取得的授權也有所不同,著作權的標的分為語言著作、美術著作、攝影著作等。

其中歌曲的詞以及曲兩項都包含在音樂著作中,由於詞經常被誤認為語文著作,葉雲卿也特別提醒大家要格外注意。

另外,她也提到,著作權所保護的要件著重在原創性,凡作者自行獨立創作足以表達出作者的個別性都受到著作保護。著作權又分為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兩種,前者不得讓與與授權,後者保護期則為著作人生存期間及死亡後五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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