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新聞議價法》上路 馮建三建議台灣應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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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新聞媒體幾經修法後重新回到臉書(攝影/陳瑀倫)

記者/陳瑀倫

澳洲國會2月25日在幾經修改法案後終於通過《新聞議價法》,要求全球的數位平台只要刊登澳洲產製的新聞就必須為刊登內容付費。對此,政治大學傳播學院教授馮建三表示,台灣應該趕快跟進。

馮建三說,澳洲為新聞內容付費摃上臉書並迫使臉書讓步事件,是西方過去10年以來努力的結果。

他進一步表示,澳洲保守黨領銜的這次政府作為是十多年來新聞本業與網路平台的衝突,國內亦有人提醒政府應合理介入,進而重新分配兩造的廣告營收,這是「國際趨勢,我可搭順風車」。

他強調,跟風若有正面的意義,就請政府從善如流。

澳洲《新聞議價法》內容指出,如果刊登新聞的數位平台無法和澳洲出版業者在付費內容當中達成協議,最後將由政府的仲裁機關來決定數位平台應該要支付多少錢,此法讓澳洲成為全球第一個由政府決定新聞費用的國家。

臉書公司(Facebook)起初表達強烈抗議,拒絕配合澳洲政府的新政策《新聞議價法》,更在2月18日大動作封殺澳洲當地新聞媒體,索性限制澳洲的新聞媒體與當地用戶,讓他們在平台上無法分享或查看所有的新聞內容,谷歌公司(Google) 則是宣稱要撤出在澳洲的服務,此法幾經政府協商最終達成協議,使Facebook 與 Google 必須為他們所刊登的新聞,支付費用給澳洲新聞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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