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放寬衛星頻道申設財務規劃 6年縮減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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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

記者/楊皓翔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18日經過委員會議通過,鬆綁衛星頻道申設之財務規劃,從6年縮短為3年,簡化營運計畫書相關要求,使頻道事業的申設更務實可行,更貼近產業的思惟想法。

NCC表示,原衛星頻道申設應提供未來6年財務規劃,經過業者反映和評估過後,將6年財務規劃,縮減為三年,而且其中第1年為合理預估,第2-3年僅需提供概略構想,且與日前「修正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及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換照審查辦法」的規定拉齊

此外,NCC指出,為了解衛星頻道的內容規劃,原規定要求申請人應提出未來「1年期間每月第1週節目表(共12週)」,現修正為「半年期間每月第1週節目表(共6週)」;而且已經實際製播節目內容的境外頻道節目供應事業或地方頻道申請人,更可以用過去3個月實際播出的節目表,跟規劃於未來3 個月播出的節目表來代替。

NCC表示,其他修正重點包括,衛星頻道節目播出資訊於業者網站公開的規定,現行要求應刊載播出當週及下週的節目表,修正後改為公開「當週節目表」,並標示分級級別及「新播」、「首播」、「重播」等必要資訊供視聽眾查閱即可。

NCC也強調,本次檢討修正申設審查辦法,是希望從監理實務進行檢討,改善相關作業及程序性規定,鬆綁相關規範,以達到合理性、合義務性之規管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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