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開罰假新聞 此舉引發學者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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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

記者/蘇育宣

我國駐大阪辦事處處長蘇啟誠輕生,大眾再度關注假新聞。NCC公告未來將依法強化國內廣電媒體提供正確的資訊,對假新聞依法管理並開罰,此舉引發部份學者質疑作法。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於17(日)公告,廣電業者依法必須確保提供視聽眾正確平衡的資訊,避免爭議訊息轉載對社會造成傷害,如有違反事實查證致損害公共利益,或妨害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者,最高處予200萬元。

《聯合報》17(日)的報導中,NCC前主委蘇蘅對開罰此舉,未持肯定態度。蘇蘅表示,新聞和言論自由是台灣重要的社會價值,不論是爭議訊息或假新聞,都不應由行政機關來執行。提到防止假新聞散播的問題,她認為,培養民眾「媒體識讀」能力為基礎,民眾若具有資訊判斷力,自然不會轉傳這些爭議訊息或假新聞,廣電媒體也就不會跟進報導。

《聯合報》17(日)的報導中,台灣藝術大學廣電系教授賴祥蔚認為,NCC光是如何查證新聞媒體有沒有查證,就是一大問題。再加上問題是違反事實查證原則,除了廣電媒體報導前沒有查證外,NCC查證錯誤算不算呢?何況新聞媒體也不可能交代新聞來源,NCC如何確認新聞媒體有沒有查證?

自媒體興起,網路無遠佛屆,每個人都能成為提供大眾訊息的角色,新聞並非專屬媒體的特權。對於假新聞查核,各方學者持疑問態度,害怕的無非就是傷害台灣新聞自由,現階段僅能要求媒體自制,民眾增強媒體識讀能力外,也靜觀NCC的後續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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