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節目內容未經事實查證 三立新聞遭罰4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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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呼籲節目內容應注意事實查證。(圖/截自NCC官方yt頻道)

記者/汪睿琦

NCC 19日對3家電視台開罰,其中三立新聞台違反事實查證規定,播報美國CIA局長訪台之新聞,除未與外交部或其他單位查證外,也與外交部發布新聞也不符,NCC開罰40萬元。

再者,中天新聞台於去年6月所播之新聞,洩漏陳情民眾個資,有違個資法相關規定。但因去年12月中天新聞不予換照,所以NCC分別對中天公司及其代表人予以核處5萬元罰鍰,總計10萬元罰鍰。

另外,TVBS在播報某藝人離婚之新聞,出現當事人小孩照片,違反兒少權法,予以核處3萬元罰鍰。

NCC補充,另有3件發函改進的部分,中天新聞在去年11月報導不予換照案有政治介入等新聞,缺乏事實查證、平衡報導,有誤導民眾之虞,函請業者播報涉己新聞應注意公平原則,事實查證、呈現多元意見、避免情緒性發言。

三立「新台灣加油」節目,播出來賓針對連勝文有關新冠肺炎疫苗政策意見之評論,未善盡查證責任,請業者政論節目來賓對公眾人物所做之評論,應善盡查證責任,以及節目邀請來賓之立場及發言時間應注意衡平,來賓言論若有不妥,主持人應適時介入調和,或要求說明評論的依據。

東森新聞台「關鍵時刻」節目,來賓評論NCC主委球員兼裁判、涉嫌介入52台經營權運作,未盡事實查證責任,函請業者改進。

NCC最後呼籲,對於電視節目內容取材及編排均予以尊重,惟播出內容前,應注意內容事實的查證。

另外,NCC補充,廣電媒體疫情報導應自律,NCC發言人翁柏宗表示,12日至18日之間,已接獲民眾申訴案10件,內容包括確診者足跡、就醫資訊、侵犯個資等,有誤導民眾防疫概念之嫌,後續會再送外部專家組成的「廣播電視節目廣告諮詢會議」,討論是否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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