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C董事變更無明確違反條款 NCC:不得再有類似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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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C變更董事長一案並無明確違反附負擔條款,但NCC決議另發函做行政輔導,要求不能再次發生類似情況。(圖/TBC官網提供)

記者/汪睿琦

NCC於10日例行會議中表示,決議TBC上層公司APTT任命張嘉祥為TBC新任董事長一案,無違反NCC賦予的附負擔條款。但NCC補充,將發函予以行政輔導,並要求不能再發生此種狀況。

早在2017年,因鴻海創辦人郭台銘和亞太電信董事長呂芳銘以合資的Dynami Vision取得AMPL(APTT信託基金管理人)股權,NCC提出了附負擔要求,內容為約束的上頭管理公司Dynami Vision,未經許可,不得與亞太電信及其從屬公司,互為指派代表兼任雙方董事、監察人及總經理職務。

而APTT在2020年8月15日任命張嘉祥為TBC董事長,當時NCC表示,待其送件後再審議有無違反附負擔條款。

10日NCC例行會議中決議表示,任命張嘉祥為TBC新任董事長一案,並無明顯違反附負擔內容。發言人翁柏宗解釋,張嘉祥在接任TBC董事長前,已將亞太董事一職辭去,所以並無與附負擔內容衝突。

翁柏宗也補充說明,因附負擔條款沒有定義的很明確,經NCC調查也確實沒有直接違反該條款原則,但為避免疑慮,NCC將發函予以行政輔導,要求Dynami不得再有類似情況發生,下次要先經過申請才准。

另外,NCC表示,TBC集團所屬北視、群健等2家有線電視系統商也申請董事長變更,經調查後其資格符合有線廣播電視法第12條等相關規定,決議許可該2家公司董事長變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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