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辣新聞152》 NCC開罰4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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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第1034次委員會議後例行記者會。(圖/擷取自NCC會議直播)

記者/聶長唯

資深媒體人周玉蔻所主持的《辣新聞152》引發不少爭議,NCC表示,目前已收到民眾申訴案件電視部分已經有95件,廣播部分則為1件,民視新聞台應主動啟動自律機制,檢視節目內容是否符合製播規劃及自律準則,且必須將檢討報告交予本會。另外辣新聞152也因日前節目不當,開罰新台幣40萬元。

NCC《辣新聞152》針對110年12月20日播出的節目內容開罰新台幣40萬元,NCC表示,節目中討論台中立法委員補選議題,來賓以傳言引述等方式,相關事實未經查證,損及人民對選舉制度公平性與地方機關舉行民主選舉之公信,造成公共利益之損害,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第27條第3項第4款規定。

NCC副主委暨發言人翁柏宗說明,這次的懲處較慢是因為要請相關的利害關係人表示意見,因此有耽誤時程。為求周延,NCC做任何行政處分前,一定會請當事人陳述意見。

翁柏宗也提到,NCC會發函給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商業同業公會,請業者選舉期間要注意事實查證及公平原則,以改善此情況。

針對是否會影響到民視換照翁柏宗也說明,假使被裁決處置,按照換照的相關規定,此案件會列入NCC審處的重點。專門委員陳金霜提到,NCC一般的核處罰鍰會依照違規情節、兩年內的核處紀錄以及其他的判斷因素處理,民視在過去兩年內曾有一次違反事實查核的案件,依照衛星廣播電視法第53條第2款規定核處罰鍰新台幣四十萬元。

至於針對《辣新聞152》爭議及民眾申訴部分,翁柏宗提到,若有新的事證會根據申訴案件一起參考,不論申訴案件的數量是否會再增加,NCC一定會啟動調閱民眾陳述的內容時段進行審查。

NCC也呼籲,對於電視節目內容取材及編排均予以尊重,希望業者播出內容前,應落實事實查證,避免因人為疏失造成播出錯誤資訊,影響公共秩序,以維護閱聽眾之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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