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皓翔
民視與台灣寬頻通訊(TBC)因授權費引發爭議,經過11次調處後,至今尚未解決,4日「民視新聞台」無預警遭TBC下架,影響逾70萬收視戶,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表示,嚴厲譴責,認為民視與南桃園等5家有線電視公司未將視聽眾權益納入優先考量,罔顧視聽眾權益,將依法開罰TBC新台幣6萬元及警告民視,並要求TBC及民視立即改善,假使沒有恢復播送,將依天數連續處罰,直到改善為止。
關於民視與TBC授權費事件,NCC已調處11次,委員會已於3日決議,要求民視與南桃園等5家有線電視公司在15日前,需協議提付仲裁,或採取其他可達成授權方式,並命民視在達成授權協議前持續提供臨時授權,且雙方不得有下架、斷訊等損害訂戶權益情事,若造成民視新聞台斷訊損及訂戶權益,將逕行處分。
4日凌晨有民眾反映「民視新聞台」無法收看,經調查後,由於TBC尚未收到民視的授權許可,如果未授權就直接播出,將導致侵權,因此3日23點59分59秒起暫時停播民視新聞台,但TBC依然會持續與民視商談授權合約。
民視4日下午也發佈聲明稿,聲明稿指出,「民視新聞台」4日遭到下架,是由於受到TBC及新加坡麥格理公司指揮,台灣媒體已遭到實質干預。
聲明稿表示,「民視新聞」每月收取之授權費用,僅佔各系統台向用戶所收月費不到2/1000,遠不及其他有線新聞頻道,如「三立新聞」授權費的1/10,但台灣寬頻公司(TBC)自今年1月1日起,突然拒絕支付民視公司授權費用,迄今4個月其向用戶收取逾15億元的月費,民視區區數佰萬元之授權金卻分文不肯支付,並在未遵守NCC法定程序的狀況下遽然斷訊,其背後動機本公司強烈質疑並深表遺憾!
對於民視新聞台遭下架一事,NCC副委員翁柏宗相當震怒表示,民視與TBC雙方嚴重罔顧消費者收視習慣及閱聽權益,已嚴正譴責;NCC並依法做成明確行政處分,雙方卻不願遵行行政處分內容,將會釐清責任,並依《有線電視廣播電視法》,對頻道業者開罰10萬元至100萬元不等;有線系統業者部分,則依《衛星廣播電視法》開罰6萬到300萬元不等。
關於NCC將對民視新聞台下架一事開罰,TBC則回應,本公司與民視的爭議依法已經明白規定調處不成,得提起民事訴訟,NCC不能夠違法要求TBC同意仲裁或採取其他可以達成頻道授權的方式,並沒有任何法律賦予NCC這種權限,因此,NCC此項決定完全逾越「有廣法」第53條的授權,實屬違法並違憲的決定,將依法提起行政救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