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epfake」掀修法風暴 如何修法遏制Deepfa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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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1年10月17到23日,「Deepfake」和「小玉」在Google被瘋狂搜尋。

記者/傅嘉興、郭俊偉

26歲YouTuber小玉利用AI換臉技術,將網紅及名人的臉合成A片販售。最後,小玉被以涉嫌散播猥褻物與妨害名譽等罪解送檢方偵辦,臺灣現行法律只能靠女被害人提告刑法第加重誹謗罪、散布猥褻物品罪,及民事肖像權侵權損害賠償,觸法刑責僅兩年以下,因臺灣法律對deepfake換臉技術後製影片並無規範,以現有法律難以適度懲戒小玉。

如何改善Deepfake法規管制

中央警察大學國境警察學系專任教授柯雨瑞(圖/柯雨瑞個人網站)

關於臺灣在Deepfake法規管制方面的不足,中央警察大學國境警察學系專任教授柯雨瑞表示,臺灣需要的是立專法或者是刑法。他特別提到,民進黨立委范雲受蘋果日報採訪時呼籲:「數位性別暴力的受害者通常面臨嚴重的身心受創,因此相關修法裡,一定要納入對受害者的保護措施。」

但事實上,范雲提的專法草案還沒有通過,就目前法案而言,就只有公然侮辱罪、散佈猥褻物品罪可以去規範,也就是目前刑法的不足,柯雨瑞也指出:「對deepfake沒有要求到要刪除,也沒有法令要可以即時刪除、在社群平臺即時下架,也沒辦法保護被害人。」目前的法案相當不完整,沒有要求即時下架不法影片,因為現在的刑法並沒有針對下架,再加上民眾被害意識不是很高,法律又不懲罰持有人,導致影片可能會在網路繼續流傳,甚至有人檢討受害者,除了立專法、刑法來規範外,民眾的法律意識也相當重要

侵害防治法新增有助保護被害人

(圖/翻攝自臉書高嘉瑜)

 

 

 

 

 

 

 

除了范雲提的專法草案以外,民進黨立法委員高嘉瑜也有提出相關刑法修正案,柯雨瑞也提到:「高委員提到將《侵害防治法》裡頭,新增需即時下架不法影音、保密被害人的個人資料,我覺得這兩點加進去是不錯的,但後續補充要求不得報導確是有點困難。」他強調,如果受害者是一般民眾那還算簡單,但只要是名氣稍微高一點的人,新聞大多數還是會選擇把名字報出來以增加觸及率。

除了防止受害者的個人資料洩漏以外,高嘉瑜也提出了其他對受害者的保護方式,像是提供給受害者心理諮詢、審訊時避免受害者與加害者見面、規範審判公開的人稱,這些都有助於防止他們被二次傷害,撇除新聞不得報導這點,柯雨瑞認為,高立委的刑法修正案算是十分完整。

若Deepfake法案通過 最高7年徒刑

在Deepfake的法案通過之前,柯雨瑞表示由於關於Deepfake新刑法還在修正中,所以新的刑法不會應用在小玉身上,但他會受到現有的刑法處罰,例如刑法309條《公然侮辱罪》,9000元以下罰金;310條《毀謗罪》,比如散佈文字圖畫,2年有期徒刑,或3萬元以下罰金;235條《散佈猥褻物品罪》公然散播、傳送、販賣猥褻文字圖畫等,2年以下有期徒刑。

假設Deepfake的法案通過後,會形成一定的阻嚇力。針對deepfake的新刑法,會包括刑法第315條之5《製作或散佈他人不實性影音罪》,不過要構成這條罪要先有意圖散佈用電腦合成,製作關於他人不實的性影音或者電視記錄,以及散布、播送、交付或以他法供人觀覽,最高便可罰到5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小玉為例,他透過Deepfake影片賺了1000萬,那這樣他就會被判到7年,所以新的刑法應該可以打擊到新的網路犯罪,所以說在未來,把一些藝人名人頭部換到女優身上販賣,那麼就會處罰7年有期徒刑。

根據ETtoday報導,臺灣高等檢察署為了加強查緝相關資訊犯罪,成立「查緝資通犯罪督導中心」,並在2021年12月21日正式營運。法務部長蔡清祥認為近年來從假訊息的散布到最近引起社會關注的Deepfake影片,都嚴重危害到社會治安,除此之外網路色情、詐欺、妨害名譽、侵害著作權等犯罪型態日漸流行,令受害者日益眾多,都值得偵查機關全力偵辦。

而柯雨瑞也提到,如果真的自己被換頭製作成Deepfake影片的話,可以向IWIN(2013年成立,是網絡的安全機構,由國家各機關部門共同建立),申訴、檢舉,然後由IWIN向該網站要求下架,也可以向婦女救援基金會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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