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視董事會補提名程序 葉大華:520後應完成補提名程序

0
519
公民參與媒體改造聯盟4月1日針對尚未改組完成之公視董事會發佈聲明並提出五點呼籲。(圖/取自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

記者/朱俞臻

公民參與媒體改造聯盟4月1日針對尚未改組完成之公視董事會發佈聲明,其中,媒改盟呼籲文化部應儘快完成公視董監事補提名作業,並由各黨派重新推舉社會公正人士組成審查委員會,媒改盟召集人葉大華受訪表示,希望能在520內閣總辭以及新內閣上任後,盡速完成補提名程序。

公共電視基金會第六屆董監事任期已於去年9月25日屆滿,媒改盟卻選在半年之後才聲明,葉大華在接受採訪時表示,去年9月公視董事改選難產後,媒改盟即思考是否要針對公視董事人選難產問題進行發聲,因此,待今年度總統大選較為明朗之際,國會也已經產生新的政治版圖,加上520即將有內閣改組,認為公視董事改選勢必要如期進行,才會選在4月初提出相關訴求及聲明。

媒改盟於聲明稿中提及「公視應落實自律機制」,葉大華說,媒改盟等公民團體前幾年於公視公共問責座談會上,已表達多次公視董事會應定期與公民社會對話,發布自律報告,接受公民團體問責。

依據公視現有之監督機制,總計有:內部監督、公眾監督、以及有關政府捐贈經費及專案補助經費等依循政府相關程序辦理之機制,針對公眾監督機制,公民參與媒體改造聯盟認為,仍有幾點疑慮與建議。

而公視自2017年,公共問責座談會一年僅舉辦二次,今年只剩一次,頻率降低且舉辦地點皆在公視,不如以往有其他縣市場次的規劃,不利其他縣市團體及觀眾之參與。因此,媒改盟建議公共問責會議的規劃應針對不同性質的公民團體分別舉辦,以及另行規劃觀眾之問責機制,方能讓會議之討論更為聚焦與公開透明,而相關舉辦之頻率與地點場次也應加以評估,同時應邀請公民團體就其營運績效等,舉辦公聽會或諮詢座談會,並提出績效報告及改進措施說明。

另外,媒改盟也建議現有公眾問責監督機制應增設公眾意見處理委員會,以處理相關覆議申請案件,加強公視基金會處理觀眾申訴意見機制,以確保公眾之權益。

媒改盟認為,公視董事會的組成應兼顧多元背景代表性,葉大華表示,根據《公共電視法》,公視除須「以多元之設計,維護國民表達自由及知之權利」,亦應尤其保障弱勢團體的權益,另在節目的製播上,還需注意多元性的維持;但觀察公視第一屆、第二屆自律委員會議之成員後,發現多半為藝術或文化事務背景之人士出任,並無弱勢族群或多元社群之公民代表,強烈建議應增加社福等弱勢族群或多元社群或人權事務之公民代表出任董事。

我有話要說

Please enter your comment!
Please enter your name he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