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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性騷頻傳 受害者有苦難言

記者/張育甄、馮美儀

「#MeToo運動」2017年興起,8年以來直到如今,浪潮過了嗎?「沒有,他一直持續著。」前不久6月初,曾執導多部短片及廣告作品導演陳蔚爾在社群中以8千多字指控以《老狐狸》一片獲金馬獎最佳導演的導演蕭雅全長達15年對她的權勢性騷擾。顯然媒體圈的MeToo並未消停。

日本女記者伊藤詩織曾公開控訴遭前TBS電視台資深長官山口敬之性侵,她2024年來台參加金馬影展,她在紀錄片《黑箱日記》映後講座表示,日本有「男性霸權」的現象,媒體高層、電視台高層或法院的高層幾乎都是男性,在那樣的權力結構下,女性往往難以為不公發聲。

那麼國內的媒體職場環境是否有因MeToo運動而改善?實際採訪女性新聞從業人員後,在國內的新聞產業內通常女性的比例較高狀況下,大部分受訪者認為,比較沒有。

而其中,在新聞台擔任文字記者的李小美(化名)也指出,現今性別平等意識普及,明顯性別歧視或不公平待遇在現今職場中較為少見。

申訴機制存在但信任不足

不過李小美進一步表示,雖然性別不平等的狀況不常見,但職場性騷擾仍偶有耳聞。根據勞動部「113年工作場所就業平等概況調查」結果顯示,有3.6%的女性曾遭遇職場性騷擾,其中2.4%的女性選擇不提出申訴,原因占比前三名分別為「當開玩笑不予理會」、「擔心失去工作」、「不知申訴管道」。

在業界擁有多年豐富資歷、現任某私立大學傳播學系專任教授表示,媒體環境中性騷擾的情況在過去曾經發生過,不過,現在每個企業都設有性騷擾申訴機制,但申訴案被實際執行與否,仍然因單位而異。

根據勞動部「113年工作場所就業平等概況調查」,曾遭遇職場性騷擾的女性選擇不提出申訴的原因。 (圖表/張育甄製)

然而,《報導者》記者陳德倫與許詩愷在一篇關於台灣MeToo的報導中指出,自2023年5月31日起,台灣MeToo事件持續擴大,讓更多有類似經驗且難以發聲的受害者感到焦慮。

相似的經歷 一直在發生

以文字記者李小美的經歷為例,她曾在聚會中被前輩以提醒名義觸碰身體,因不確定是否故意, 當下未有反應,事後僅收到表面道歉,而她亦未訴諸性平會。而記者王小芳(化名)亦提到,有新人因加害者職位資深或擔憂未來合作,而選擇不說出口。

現任《鏡週刊》人物組主筆的陳虹瑾於2009年進入新聞圈工作時,曾遭受到性騷擾,她坦言,作為新進人員的她,對於性平機制並不知情,而且擔心發聲會影響工作,繼而選擇啞忍請辭,幸好得主管挽留並調派至兩岸線。不過,調換路線後,她仍在職場上經歷性騷擾事件,雖然已有成長的她,勇敢當面指責加害者,但她仍因此有創傷後壓力症。

對此,現代婦女基金會執行秘書吳姿瑩認為,關鍵在於制度是否能讓人願意使用,若職場氛圍不友善、主管不支持,受害者便難以啟齒。

現代婦女基金會執行秘書吳姿瑩認為,關鍵在於制度是否能讓人願意使用,若職場氛圍不友善、主管不支持,受害者便難以啟齒。(圖/吳姿瑩提供)

修法之外的下一步

儘管如此,受訪者並沒有因經歷性騷擾而否定媒體產業。記者陳小莉(化名)表示,雖然憤怒與無奈,但佩服勇敢發聲者,她說:「每天幫別人伸張正義,但又有誰來幫我們這些記者?」

陳虹瑾亦提到,曾對她進行性騷擾的一名業界人士,在MeToo風波後,仍被某公司獲選成為性平委員會,即使公司有組成性平委員,而業界人員得知有相關制度可申訴,但公司之間如何落實仍有很大的差異。

中國文化大學法律系教授王紀軒指出,《性別工作平等法》雖然已在2023年修法,法律條文也有所進步,但回歸現實面主要關鍵點還是在於制度落實與權益知識普及。

  • 延伸閱讀:

>>副文:媒體性騷頻傳 法律與現實落差 受害者求助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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