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芝瑄、劉馥瑄
根據Neilson的資料顯示,2018年廣播廣告廣告量上升了8%,是所有廣告平台中成長最多的廣告量,業者認為,廣播依然有本身的優勢,加上電視媒體內容品質下降,因此,廣播廣告量才有明顯的回升。
廣播廣告量2018年約為18.73億元比2017年的廣播廣告量約17.39億元成長了8 %,台北市廣告代理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鄧博文表示,在Neilson的資料中,廣播廣告量確實上升成長,不過廣播本來量體就不大,所以整體影響也不大。
而從媒體的角度來看,他表示,廣播媒體雖不是最主流媒體,但依然有它存在的空間,這幾年來大致維持一定水平,不太有巨幅成長,也不至於消失不見,另外,廣告量上升也與去年房市回溫有關。
而瑞迪廣告董事長殷士偉認為,統計數值實質上不會影響到廣告投放的方向與多寡,而他也為此提出三項說明,第一,從內容面來看,比起電視媒體較為複雜、氾濫的節目外,廣播的內容相較單純許多,第二,從接觸載具方面來看,廣播能讓有消費能力的人接觸,如:汽車,當遇到高速高路塞車時,乘客就成為了廣播聽眾,廣告成效因此更有明顯的加值作用,並能夠與合適對象做足夠溝通,第三,廣告收視收聽行為,從廣播是順體接收訊息行為來看,除非是在收訊不好的情況下,通常不太容易將廣播轉台。
News98電台行銷業務部總監李美倩表示,去年的廣播廣告收入比前年成長約23%,從外在因素來看,可能是受到台灣電視節目品質下滑、外劇氾濫、新聞與談話性節目不客觀諸多長期現象,因此,流失了菁英白領觀眾。
李美倩進一步說明,在直播、fb與YouTube趨勢下,電台同步直播或在重播後上傳網站,,讓廣播的收聽眾透過行動電話較以往方便收聽並分享內容,,打破了廣播收聽區域化的限制,,從對岸、港澳、美加地區聽眾的反饋得知節目內容傳播無國界,廣播電台已成為內容產出中心,相較電視與平面媒體來看,廣播製作成本相對低、傳播廣度不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