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永輝收購TBC 資金來源均為個人名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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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在7日審議TBC股權交易案,資金來源備受爭議(圖/截自NCC yt直播)

記者/蕭豐蓁

NCC在7日審議大大數位匯流董事長戴永輝收購台灣寬頻通訊(TBC)一案,其資金來源備受爭議,NCC邀請相關人等到會陳述,戴永輝強調是以個人名義及資金進行,否則願意被撤銷許可,不過NCC認為仍然需要補充資料「續行審議」。

NCC審議「109 年荷蘭商 TBC Holdings B.V.及Harvest Cable Holdings B.V.申請變更境外投資架構案」,本案是由大豐有線電視大股東戴永輝向呂芳銘收購Dynami Vision公司65%股權,取得經營權。

NCC副主委翁柏宗表示,最重要的是關心資金的來源, 戴永輝提出了主要的三點聲明,表明他並非國內某大MSO(凱擘、富邦蔡明忠)人頭,收購資金來源若與某大MSO有往來,NCC可以撤銷交易案;且若交易後與某大MSO有資金往來,NCC也可以撤銷。

翁柏宗說明,資金來源部分,大大數寬的上游,大無畏全球控股持有大豐39.1%股份,以此跟國泰世華銀行質押,5年有12億的授信,此許可案通過後,大大數位匯流公司就會去現金增資,全部由大無畏全控認購大大數寬所有發行股,就能夠投入12億資金,所以資金來源相當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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