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視法修正草案三讀通過 解除經費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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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院長游錫堃宣布公共電視法修正草案三讀通過(圖/公視提供)

記者/林璟彤

立法院26日三讀通過《公共電視法》修正案,睽違13年首度修正,為公視解除禁錮長達23年的經費上限、下修董監事選任門檻、賦予國際及多元族群頻道明確法源等。文化部長史哲表示,「公共電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於2021年預告修正,今年3月30日經行政院會通過,送請立法院審議,不到2個月完成三讀,可說是用2個月扭轉20多年的困境。

此次優先修正已逐步收攏共識的法條,包含解開2001年至今,長達23年停滯的9億元捐贈預算上限緊箍咒;修改曾經造成第5屆、第7屆分別延宕968天、966天的董監事3/4選任門檻為經2/3通過,董監事選任門檻也由現行4分之3合理調整為3分之2,董事人數調整為11人至15人,且其中1席須為員工董事;賦予國際及多元族群頻道明確法源,解決過去Taiwan+、客家電視等須以採購方式辦理,營運穩定性不足情況等大核心議題。另外,則修正如主管機關仍停留於新聞局等不合時宜法條,以及配合《財團法人法》等法律相應的修正。

公視法自1997年通過,歷經四次修正,距2009年最後一次修法,已逾13年未修正。公視基金會表示,此次修正能夠因應公視族群服務、區域發展及國際傳播等業務的擴增,強化公視的內容製作及數位服務,有助於公廣集團永續發展,並呼應國際公共媒體的轉型趨勢。

公視基金會本月甫圓滿完成2023世界公視大展(INPUT 2023)承辦任務,受到國際公共媒體界的高度肯定;近期參與製作的《人選之人一造浪者》,也在台灣及全球引發熱烈迴響,充分顯現公共媒體在國內影視生態及國際傳播上可以發揮極大功能與價值。

公視基金會董事長胡元輝表示,這些任務的完成需要更為充裕的經費支持,公視董事會希望公視法修正通過之後,政府能夠擴增捐贈預算,而公視基金會亦會妥善運用經費,合理配置資源,致力為公眾提供符合數位時代需求的公共服務。

公視基金會對於積極推動修法的文化部、行政院及立法院表達誠摯感謝,並期待藉由後續的經費支持,對台灣媒體及影視生態發展帶來正面且顯著的影響,並表示,董事會將致力提升治理效能讓公廣集團的頻道及平台成為各收視族群最信賴的媒體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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