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視42萬筆片庫遭刪除 文化部、NCC成立專案小組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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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視片庫42萬筆新聞資料畫面遭廠商刪除。(圖/截自網路)

記者/梁妤如

公視15日證實新聞片庫遭廠商刪除,包含公視新聞部、客家電視台及台語台,2016到2021年間約42萬筆新聞資料畫面因沒有備份,也無法復原。文化部長李永得16日在立法院報告說,已與行政院資安處、NCC共同組成專案小組,會在一個月內提出調查報告,公視已向廠商求償與檢討內部懲處。

立委黃國書16日在立院教育文化委員會質詢公視是哪一天發現檔案不見。公視代理總經理徐秋華表示,在2月6日就發現檔案不見,而在2月24日才與文化部通報,但在此前有先向NCC通報。

15日經鏡新聞獨家報導,事件才讓外界得知,對此黃國書追問,文化部是否有依《資通安全管理法》第18條向大眾公告。李永得回應,資通安全主管機關是NCC,公視第一時間就有通報NCC,但公視為文化部所屬財團法人,也是監理機關,所以在2月24日開董事會時,文化部有主動詢問才得知,但中間過程值得檢討。

關於事件到底由誰負責,以及未來要如何防範,李永得指出,現在對於公視提出的調查報告,都要再進一步的檢討釐清,已經請行政院資安處、NCC共同組專案小組,還需徹底調查,這樣才可以提出改善方案,一個月會提出詳細報告。

最後李永得補充說明,在公視董事會當中,像施振榮等人都是資安專家,因此相信他們在資安方面,因應上次所謂的「病毒勒索」都做了非常完備的準備,但這次事情是屬於影像專業儲存的流程,而這是相當專業的領域,和一般網路攻擊不太一樣,所以需要專家做進一步了解,釐清問題所在,才能夠去做檢討和改進。

目前對於遭到刪除的新聞資料,公視只能先向同為公廣集團的華視採購新聞畫面補救。

公視還原事情經過

2月6日 公視基金會新聞片庫發現異常,經查本案發生事廠商與原廠人員設定的疏失。
2月8日 通報資安主管機關NCC。
2月7日至23日 清查資料受損區間及範圍並試圖復原資料、擬定替代方案作業流程、檢討失誤原因並究責、與律師研議求償事宜。
2月24日 公視董事會通報文化部。
3月9日 公視監事會討論懲處裁量。
3月16日 文化部、NCC成立專案小組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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