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集團清算 文化部禁止台蘋跨境傳輸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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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表示,限制臺灣蘋果日報,不得跨境傳輸所保有的所有個人資料,並且將給予全力協助。(圖/蘋果新聞網)

記者/謝志遠

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被控涉犯「港版國安法」遭拘捕之後,香港高等法院15日上午頒令壹傳媒集團清算,台灣蘋果日報將由香港法庭委任的臨時清盤人進行處理。文化部20日表示,限制臺灣蘋果日報不得跨境傳輸所保有的所有個人資料。

今年6月香港蘋果日報遭港府凍結資產、被迫停刊,港府財政司向香港法院提請清盤(清算)壹傳媒集。針對香港法院指派清算(盤)人處理臺灣蘋果日報相關資產一事,台灣《蘋果新聞網》對此發出聲明,香港壹傳媒清盤人目前並未要求《蘋果新聞網》提供任何採訪資料及員工個人資料,《蘋果新聞網》也仍未主動提供資料。

文化部表示,依據我國《港澳條例》42條及《民事訴訟法》402條規定,香港法院的裁判在臺灣法院裁定同意前並無效力。因此指定清算(盤)人必須向臺灣法院聲請,且在臺灣法院裁定同意前,臺灣蘋果日報可以依法拒絕香港法院及指定清算(盤)人的任何指令及要求。

為了保護國家利益及臺灣蘋果日報所保有個資的所有當事人權益,文化部表示,依我國《個資法》第21條規定,限制臺灣蘋果日報「不得跨境傳輸所保有的所有個人資料」,且依據《個資法》第11條規定,應主動或依當事人請求後銷毀所保有的個人資料。

文化部說,早在報載香港政府向香港法院提出清算臺灣蘋果日報申請之時,文化部即多次召開會議討論,同時向臺灣蘋果日報表達文化部願意全力協助之意。另外,相關申請程序若需建立平臺或其他衍生費用,文化部將給予協助支應。

而《蘋果新聞網》20日最後也針對香港總公司清盤事件做出回應:「於現在及未來之處置做法上,必將顧及香港及台灣分公司所有人員權益,同時以符合中華民國法律規定之前提下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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