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攝影是否需被安排? 李開明:取決於拍攝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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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台灣新聞攝影大賽頒獎典禮落幕,在會後進行座談,許多資深攝影工作者參與,分享新聞攝影的故事。(圖、文/郭雅茵)

記者/郭雅茵

2018台灣新聞攝影大賽13日頒獎典禮後進行座談會,第二場與談人包括評審的自由攝影工作者李開明及年度最佳攝影記者得主余志偉,除了討論得獎作品外,也以探討「新聞攝影的真實」引起在場愛好攝影的學生及工作者激烈討論。

該不該為了美觀,而把照片做「安排」?李開明認為,目的不同處理方式也不同,若是要拍攝一個專題,為了突顯物件是會安排的,但若是要拍攝隨機的主題,就不會刻意做安排。例如他平常興趣是拍攝廢墟、建築物,所以並不會去移動內部的東西來達到自己想拍攝的結果。

余志偉也表示,這需要分成兩部分討論,如果是拍攝靜物、肖像,當然是可以安排的,也舉了桌上的杯子為例,如果為了突顯這個杯子,而將它放置在不同的地方,並不會影響到物件的本質。

原本提出問題的學生則認為不該做安排,新聞攝影需保持客觀的角度。而現場就有工作者提出質疑,難道為了避免移動照片中的物件而尋找另一個角度拍,這樣的呈現方式就是客觀嗎?學生丟出的一個問題,讓參與座談的攝影工作者們展開將近30分鐘的精彩辯論。

本次大賽評審團主席區國強表達自己的看法,他說,當安排後不破壞事物的本質,這樣的安排就是可以的,但如果過度依賴安排來達到想要的效果,會消磨掉許多專業能力。李開明也用一句話結束這段討論,「要不要安排,還是取決於拍攝的目的是什麼。」

最後也談到新聞大賽與工作環境,許多攝影工作者會區分作品,工作時拍攝的照片不會放進自身的創作集,在新聞攝影大賽得獎的作品也不會在報紙上看見,是極其諷刺的現象。對此,余志偉說「不是攝影工作者不專業,而是體系不專業,在這個結構底下,「專業」這個條件已經被拿掉了,因此許多工作者的專業無法被彰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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