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于平:需感受受眾在使用的「情境」和「體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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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于平建議業者,應該要試著讓廣告不再是干擾用戶的存在。(圖/邱于平提供、文/嚴沛婕)

記者/嚴沛婕、張雅雯

社交媒體在台灣是品牌主和企業投放廣告的焦點,而中國文化大學廣告學系專任助理教授邱于平建議業者,除投入社交媒體廣告外,也應去了解不同的廣告形式是否有成效。業者須從目標受眾的角度思考,用心感受受眾在使用的「情境」和「體驗」上,有哪些因素會影響他們的消費行為。

根據FIND(資策會)的調查統計,台灣人每週造訪社交網站的頻率,LINE和Facebook高達85%。因此,看中這點的台灣品牌主和企業,都紛紛在社交媒體投下廣告。另外,DMA的《2016全年數位廣告量調查報告》指出,台灣社交媒體廣告量就有新台幣80.77億元。 邱于平表示,台灣人在使用社群媒體的習慣上以Facebook為主,這種現象對品牌主和企業來說更容易操作,因為只需在一種社群媒體上投放廣告即可。

而在這樣的情況下,邱于平認為,社交網站上的廣告雖然可以創造話題性和互動性,但由於它的「易逝性」高,所以品牌和企業應該將廣告聯播網與關鍵字廣告放在廣告行銷的第一順位。而若要進行廣告行銷,重點在於廣告所導流回去的網站本身身上,因此需要注意網站本身的優化(SEO-搜尋引擎優化)。不過台灣業者卻普遍不愛做SEO,原因在於SEO需花費的成本過高,在執行上較繁瑣與困難。

現在是「人手一機」的時代,傳統電視機也漸漸被桌機和行動裝置取代,人們收看影音和吸收資訊的媒介改變,因此,許多社交媒體都先後推出了垂直或短秒廣告。邱于平說,在現階段影像的敘事能力是重點,品牌業者需不斷地透過影像、影音來傳達理念給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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