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投票當天用「LINE、臉書」拉票 最高恐罰鍰500萬

0
107
圖片轉自中央社

記者/謝佩樺

中選會13日表示,14日零時起到投票截止前不得以任何方式發布候選人或選舉民調,投票日當天也不能有任何競、助選活動,以Line或臉書拉票,構成競、助選行為,可能遭罰新台幣50萬到500萬元。

根據中央社14日報導,不管是新的或舊的民調,14日起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報導、散布、評論或引述,且不分任何平台。14日前所發布的民調,已刊登在報章或社群平台,不算違法,若是在14日以後更新的民調資訊,即有可能觸法。

報導中指出,中選會主席賴錦珖表示,被檢舉的人以一般民眾居多,可能稍不注意就會觸法。中選會也向內政部建議修法意見,一般民眾的自發性行為,可適度調降罰責。

此外據報導,中選會主委陳英鈐也表示,社群媒體已經是很重要的競選活動與公投宣傳活動平台,對選舉過程有很大影響,但台灣法令還落後於社群媒體發展。行政院現在要進一步跟社群媒體溝通,做更大層次的交流、整合,以維持選舉與公投的公平、公正、公開。

 

 

我有話要說

Please enter your comment!
Please enter your name he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