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皓翔
第三代行動通信(3G)業務將在今年底到期,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14日決議,要求各電信業者必須在關閉3G基地台前3個月向NCC申請報備,並在1個月前告知消費者,以保障消費者權益。
NCC副主委翁柏宗表示,各大電信業者提供的3G升級4G方案,應等於或優於原先方案內容,才會吸引消費者升級。與過去不同的是,NCC以往是採用行政指導原則,這次是用修正草案,以確保授權明確。
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指出,過去第二代行動通信(2G)業務於2017年6月終止時,NCC有規劃7天緩衝期,讓來不及移轉的用戶進行補救,而此次終止3G服務,由於用戶數量較多,因此到今年12月31日之後,NCC尚預留15天緩衝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