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修法設立電信器材專用證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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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傳播通訊委員會(NCC)

記者/李品葳

因應ICT產業的快速發展,NCC在6日例會中通過《電信管理法》修正「電信器材管制射頻器材輸入及申報作業管理辦法」草案,未來ICT業者將可以申請專用證號,簡化行政流程。

NCC副主委兼發言人翁柏宗表示,台灣是ICT產業大國,每年在開發新產品上都會頻繁進口電信器材,因此需要耗費大量時間及人力到臨櫃申請,為了方便業者,NCC參考了國外和經濟部商品檢驗局的做法,透過專用證號來簡化行政程序。

翁柏宗舉例,像GOOGLE台灣分公司以及和碩科技等業者,每年頻均都有超過1000件的申請件數,每個案件需要耗費半小時到1小時不等的時間,換算下來也都是成本,而修法後只要透過網路稽核即可。此外,NCC將證號分為5個級距來收費,各級專用證號有效期間為2年,申請業者可自行斟酌公司業務量需要,申請適當的級距專用證號。

至於草案何時可以通過,翁柏宗表示,目前修正草案已完成預告,但內容涉及規費問題,需要送往財政部進行批准後,才能正式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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