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審議涉違法電視節目,呼籲媒體落實專業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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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傳播通訊委員會(NCC)

記者/李定潔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於10日舉行第989次委員會議,台視、台視新聞台、壹電視新聞台、年代新聞台、東森新聞台、中天新聞台及 TVBS 新聞台、民視無線台、民視新聞台、壹電視新聞台、寰宇新聞台灣台等,皆有違規事項而被處罰,其中三立新聞台更是被核處高達40萬元的罰鍰。

NCC表示,台視(主頻)、台視新聞台、壹電視新聞台、年代新聞台、東森新聞台、中天新聞台及 TVBS 新聞台等7個頻道,2019 年 12 月 2 日播出一群未成年男女至 KTV 慶生,發生集體公然霸凌一名未成年少女,相關霸凌內容易引發兒少仿效,分別予以核處 20 萬到 40 萬元不等罰鍰。其次,違反事實查證規定部分,三立新聞台109年11月22日播出美國CIA局長訪臺新聞,除未向外交部或其他單位進行查證,與外交部所發布之新聞不符外,長時間呈現美國CIA局長畫面亦有誤導民眾,致影響外交等公共利益,予以核處40萬元罰鍰。

而針對違反「電視節目分級處理辦法」規定部分,HBO頻道109年10月23日播出「貝武夫:北海的詛咒」節目,出現暴力血腥打鬥畫面,及具有性意涵之情節內容,已逾越「保護級」規定;民視無線台109年11月26日播出「多情城市」節目,則有夫妻調情捆綁等性暗示及不當言語動作內容,已逾越「普遍級」規定;民視新聞台109年12月14日「辣新聞152」節目,於來賓發言時使用網路刑求畫面作為背景,已逾越新聞報導畫面應符合「普」級規定。台視(主頻) 110年2月6日播出「綜藝3國智」節目,出現具有性意涵及不當言語動作內容,已逾越「普遍級」規定。

另外,NCC解釋,有關違反節目應與廣告區隔規定部分,幸福空間居家台及東森財經新聞台分別在 2020 年 5 月 16 日及 30 日播出「幸福空間」節目,因涉及推介宣傳呈現特定設計師/廠商作品及服務,致節目與廣告未能明顯區分,分別予以核處警告及 20 萬元。

NCC表示,為尊重媒體自主權,會對於電視節目內容給予極大的尊重,關於發函改進的業者,應該將相關發函的個案列為以後內部訓練的經驗,以強化媒體專業,希望以後所有節目播出前都能落實媒體專業,並落實節目分級規定及避免節目廣告化且,均所有資料都金過事實查證,避免損害公共利益,以符合法令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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