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宜柔
彰化縣有線電視系統新彰數位於去年7月提出終止經營及相關計畫申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20日表示,許可新彰數位的終止經營申請,並為保障用戶權益及避免凱擎集團市占率超過3分之1觸法,則對新彰提出的訂戶權益保障計畫及設新頻道公司承接部分不予以許可。
對此,NCC副主委暨發言人翁柏宗表示,除新彰原提供訂戶選擇凱擎集團的新頻道承接方式外,也須協助訂戶轉訂中華電信MOD、其他OTT平台或退費等方式供訂戶選擇。
根據新彰原本提出的承接計畫,僅有由現今第一大有線電視業者「凱擎」成立新頻道轉接用戶一個選項。但在1月6日公平交易委員會曾有針對凱擎集團或大富媒體與台固集團、大新店及屏南之共同經營行為的裁處。且若新彰的2萬3千用戶全數由凱擎接收,5間業者用戶數加總可能讓凱擎市占率超越3分之1,因此有關新彰提出的新頻道承接訂戶部分,NCC不予以許可。
翁柏宗說明,事前有徵詢新彰鄰近業者「三大有線電視」的承接意願,但業者並無意願。至於凱勤與台固等集團的共同經營行為是否涉及《有線廣播電視法》第24條「系統經營者與其關係企業及直接、間接控制之系統經營者之訂戶數,合計不得超過全國總訂戶數3分之1」,仍在進行調查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