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議價價法上路,台灣是否有意跟進。(圖/黃佩璇)
記者/黃佩璇
澳洲國會通過《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強制議價法》,要求全球數位平台必須為刊登澳洲產製的新聞內容付費。對此,卓越新聞獎執行長邱家宜11日表示,台灣應該積極考慮跟進。
澳洲政府近日要求臉書和Google平台刊登新聞內容需要付費,制定出《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強制議價法》,透過此法案達到新聞內容有價的規則。她更進一步表示,如果台灣跟進,保護自己的新聞產業,確實對台灣新聞質量會有所幫助。
邱家宜認為,在目前機制下,廣告大量流向未投資內容的大平台,是平台對新聞專業生產者的掠奪。
本報訊 銘報2242期頭條為新…
記者/王詩詠 由湖南衛視、中華…
本報訊 銘傳大學傳播學院旗下學…
記者 /吳芸瑄 根據《2024…
記者/張宜錚 在雲林的虎尾夜市…
記者/嚴郁婷 《文化創意產業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