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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效佳網紅 品牌方容易重覆合作

記者 /吳芸瑄
根據《2024 年網紅行銷指標報告》品牌方偏好與小型網紅進行合作,並有63.2%多偏向重複合作。對此常與不少網紅合作的達貿易行銷企劃部經理胡文玲認為,成效佳的網紅就會選擇再次合作,但每次還是會與其它不曾合作過的網紅合作,以拓展新客群以及觸及。

此外,報告中顯示,有44%的品牌方選擇與粉絲數落在一千到一萬人的奈米網紅合作,其次,有25.7%選擇與粉絲數為一萬到十萬的微網紅進行合作,粉絲數十萬到百萬的大型網紅只有17.4%,最後名人網紅只剩下12.9%。胡文玲說,在預算足夠的情況下,利用大網紅的知名度和奈米網紅與粉絲的高互動率,兩者相互配合下的行銷效果最佳。價格低或體驗產品,如彩妝、保養品等,則會選擇與大量奈米網紅合作,也會依據產品性質,而選擇不同類型的網紅進行長期合作。

企業偏向與熟識的網紅合作。(製圖/吳芸瑄、資料來源/Influencer Marketing Hub)

擁有10.7萬粉絲數的網紅小徐也分享到,要在飽和的網紅市場中吸引品牌方的注意,需要建立鮮明、特別的人設,作品也需保持質感。然而在與品牌方溝通時,保持良好態度,注意禮貌及守時,皆會影響到品牌方再次考慮合作的意願。也可與品牌方用公關品互惠方式合作,來保持兩者有好的合作關係。

報告書中指出,有54.3%的受訪者著重利用觀看、曝光數來判斷網紅行銷成效是否成功,互動率及轉換率則分別23.5%與22.1%。現今為數位社群普遍的世代,胡文玲也提到,會使用手機消費的消費者,就會看短影音及社群,這時利用網紅來做行銷,讓話題曝光的行銷效果會比一般行銷更快速達到。

觀看數/觸及數/曝光數為衡量網紅行銷的常見指標。(製圖/吳芸瑄、資料來源/Influencer Marketing Hub)
medianews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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