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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舒斐:網紅本身是「商品」 需要高點擊

記者/王奕丹

關於網紅直播的變現模式,對這方面有研究的銘傳大學新傳系助理教授張舒斐認為,網紅本身是一個「商品」,而想要有收入,就需要高點擊,高流量的「表演」。而這些所謂「表演」需要一個展示的平臺,而商人不可能平白無故免費架設一個平臺,一定是為了收入。所以便有了最直接的方式——打賞。

她說,網紅的成名有一個階段,當其紅到一個程度便有經紀人會來為他打理工作,安排訓練,這些經紀人所擔任的角色,被稱為「網紅孵化器」,此時的網紅收入可從線上延展到線下,甚至成為藝人。

不過張舒斐同時也強調,這樣的機會是很少的,能被經紀公司簽下的網紅往往都是有一定的才藝,能夠長效的吸引人們的眼球,但她坦言經紀公司是不會賠錢的,所以簽下的網紅一定是有較高的價值的,與此同時,高流量高按讚的網紅也不願意被公司簽下,被抽取一定的獎金。所以這是一個互相打量的過程。

除了打賞,許多網紅會在直播中植入一些廣告代言,張舒斐認為,一般的直播主就像是以前的部落客。她舉例說,亞歷媽,之前知名的部落客,經常發表自己孩子的生活,積累了許多的粉絲,所以有很多的產品植入讓她代言。網紅這種代言的廣告收入還是要看轉換率,會有多少粉絲喜歡她而買代言的產品,只有達到一定的轉換率才能有相對的收入,而那種一次性代言的模式在網紅屆幾乎沒有,因為網紅要成為明星還有很遠的路要走。

medianews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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