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佳雯
為貫徹電信事業防詐措施,防止海峽電信詐騙案再次發生,因此,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於10日審議通過「申請電信事業登記注意事項」修正草案,針對經營批發轉售號碼的業者要申請成電信業者時,得附文件並正確記載內容,以落實風險查核與後續的資訊追蹤。
海峽電信為MVNO業者,MVNO是電信業的一種新興模式,是指不擁有自有網路,而是租用電信業者網路,再以自有品牌提供電信服務的業者。2023年海峽電信因與詐騙集團共同販售電信門號而遭NCC開罰。
NCC指出,因電信管理法在2023年6月到期,施行已滿三年,業者應該在這三年間申請登記。未辦理的申請者,依照電信法所取得的特許和資格執照將於2023年7月起失效。而尚有六家MVNO還未登記並希望申請為電信業者,對此,NCC特別修正「申請電信事業登記注意事項」相關規定,目的在於確保這些MVNO業者具備風險管控能力,並確實落實機制指引,以防範詐騙。
NCC表示,此次「申請電信事業登記注意事項」修正草案,主要是配合行政院「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1.5版」與遵循「電信事業受理申辦電信服務風險管理機制引」規定,在針對經營批發轉售號碼的業者申請登記為電信業者時,需要檢附相關文件與載明內容,始得向 NCC 申請。
NCC強調,會持續配合打擊詐騙的策略,也將全力協助詐騙偵查,配合政府遏止詐騙的政策,並進行探討與密切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