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團購風險 合約為保障權益最後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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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網紅開團假鞋風波,多位網紅遭受牽連 (圖/ Nike官網)

記者/ 郭姸妤、何芸庭

4月網紅開團假鞋風波,多位網紅遭受牽連,消費者也深受其害,之後一連串關於後續處理的方式,針對網紅遇到無良賣家,威律事務所律師周逸濱表示,可以透過合約本身自保,產品供貨的部分也必須寫清楚,而網紅斯亞和金老佛爺也認同合約為保障權益最後手段,可以避免後續其相關的問題。

周逸濱強調,現在詐騙集團眾多,消費者可能遇到求償無果的情形,建議在購買前,可以稍微對於購買的商品有初步了解,也能透過過去一些相關資料,先確認賣家信譽,保持一定的警覺心,不要因為價格便宜就買。

團購儼然成為時下網紅和KOL的部分收入來源,網紅斯亞和金老佛爺身為長期的開團主,分別對開團、帶貨等做出提醒,一致認為開團前所簽署的合約非常重要,這會使雙方都有保障。

斯亞也強調,心態也很重要,為了生活選擇了這份工作沒錯,但要保有原則,對的起良心,切莫爲了賺快錢,為了合作而合作。

顏廷棟: 七天鑑賞期內有權要求業者退換貨

銘傳大學財經法律系教授顏廷棟表示,若網紅也被廠商受騙,在刑事法律上可能就不涉及過失,且能透過《民法》向廠商賠償損失,但即使開團主不知情,還是需要為消費者負責。更強調,根據《消費者保護法》,網路購物屬於通訊交易,因此,在非實體店面購買,於七天鑑賞期內,不付理由,消費者有權要求業者退貨或是退款,這是政府保障消費者的權利一種方式。

顏廷棟也提醒,現今,網路購買的問題眾多,通常消費者會購買都是出自於信賴網紅,身為網紅或是團購賣家有責任為消費者把關和審核,確認廠商提供的產品是否正常。

網紅團購如同網紅金老佛爺所說:「即使大家都做也不一定要跟,要有自己判斷分析能力,也不要先入為主的相信廠商。」保持一定的警惕心,可以大大降低團購所帶來的風險,同時也是對消費者負責的一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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