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沈怡貝
文化部於4月30日公布「藝文紓困2.0」,受理申請日期從5月4日開始,不論是否曾申請文化部藝文紓困1.0「各類型藝文事業及自然人減輕營運衝擊補助」,都可以申請藝文紓困2.0的補助。
文化部表示,「藝文紓困2.0」分為兩項補助方案,針對的4月到6月受疫情影響期間受疫情影響的藝文工作者,第一項是「各類型藝文事業及自然人減輕營運衝擊補助」受理申請日期從5月4日至6月10日截止,第二項是針對員工人數較多的大型且受衝擊嚴重藝文事業,新推出「藝文艱困事業員工薪資及營運補助」受理申請日期從5月4日至7月31日截止。
依照本辦法明定,凡從今年1月至6月期間發生營業額或收入衰退50%以上的藝文艱困事業,都可申請第二項方案,文化部將補助每位員工薪資4成(每人上限2萬元)薪資補助及一次性營運資金,且沒有250萬元的上限限制。
文化部特別補充說明,自然人已獲藝文紓困1.0補助者,若無新受衝擊事實,無需再重複檢附相關資料,可在藝文紓困2.0「減輕營運衝擊補助」申請表中敘明持續受疫情影響,向文化部申請4月到6月的紓困補助;若申請者有先前1.0未提出的受衝擊新事證,可同時檢附,文化部會併同考量。
為節省申請及審查作業時間,藝文紓困2.0新增設「紓困補助線上申請專區」,網站將於5月4日上線,鼓勵申請者採線上申請,若不便採線上申請者,也可以用書面郵寄方式提出申請。
詳細辦法請洽文化部藝術事業防疫及紓困振興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