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股漁電共生結與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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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 11 月 3 日,200 多位七股居民北上抗議提出訴求。(圖/劉彥伯攝)

記者/吳冠廷、戴懿珍、劉彥伯

近半年內,七股不少光電案場已陸續完工,進入20年營運期,未來當地居民勢必要與光電共存。

為了達到和諧共存的目標,2022年11月政府與居民達成共識,經濟部政務次長曾文生承諾,會提出總量管制的機制,但要先規劃整區的生態調查作為科學依據,才能由此估算環境承載量。

他強調,案場施工造成的損害賠償及後續工程規劃,會透過工作站協調,避免對居民造成影響。

如今工作站成立逾半年,解決了道路魚塭住宅毀損、工期協調、鄰地糾紛等問題,主要處理方向偏重工程治理。

七股光電案場陸續進入營運期,面對潛在爭議,七股監督光電青年聯盟表示,這20年將會帶來的紛擾與養殖成效皆未知,因此工作站應肩負起區域漁業治理的責任,才能確保漁電共生的正向發展。

七股監督光電青年聯盟針對光電開發的4個階段,盤點可能產生的糾紛,例如:承租戶身分認定、案場規劃設計諮詢、漁損及補償認定、養殖事實查核等,並提出可能主責機關,希望工作站一同協助解決問題,減少不必要的衝突。

七股監督光電青年聯盟盤點潛在糾紛議題及可能主責機關。(圖/七股監督光電青年聯盟提供)

學者呼籲:應加強漁民廠商之間溝通功能

對於工作站,漁民與學者都抱持正向態度,也期盼能促進溝通,蔡卉荀說,目前工作站尚未發揮所期待的功用,希望業者、農漁民能在對等地位獲得相同的資訊。

陳德容表示,光電案場陸續建置後,因水文、生態環境改變造成損害等案場管理問題,影響夾在破碎農地與光電案場之間的農漁業生產者,政府應建立監管機制,配合調查評估,並搭配配套措施讓光電廠商與續耕農漁民溝通。

她說,工作站屬於蠻新的方案,但仍存有疑慮,恐轉變為政府提供資訊的管道,而非與漁民溝通共同解決問題的平台,需讓漁民的意見有效進入政策討論過程,才是好的機制。

養殖事實查核人力不足 陳添壽:南部設漁業分署

蘇淋齊表示,漁電共生養殖的事實查核認定、廢棄光電板回收機制,都需要政府提出更完善的說明,才能說服地方民眾。

立法委員洪申翰、郭國文今年4月19日共同召開記者會,針對養殖事實查核,洪申瀚建議,應該要用查違章工廠的作法確認養殖事實,編列充足的人力及預算,建立檢核機制。

農委會副主委陳添壽表示,從現行法規上,漁電共生的養殖事實是由地方政府負責認定,1年檢核1、2次,確實不足,未來要結合科學技術,監測水質、溶氧及產量等,強化管理,目前已請水試所進行相關研究,未來也考慮在南部設漁業分署,補足人力上的不足。

漁民先光電後 養殖習慣需為首要考量

為避免發電考量優先於養殖,經濟部能源局局長游振偉表示,考慮未來由養殖協會與漁會整合地主及漁民申請漁電共生的意願,再與能源局媒合的光電業者合作;或是先由能源局蒐集民意後,依照狀況遴選適合當地的光電業者,由業者整合該區的案場開發光電。

在案場設計上,嘉義大學水生生物科學系主任陳哲俊說:「目前室外型漁電共生案場中,提岸型排佈較考慮養殖作業需求,比較適合養殖管理操作。」

用地政策需全面性規劃

台灣土地資源有限,因此在能源政策推動下,土地規劃需更加謹慎,蔡卉荀呼籲,政府應該先解決當前問題,提出能源用地白皮書,作為未來光電政策的空間規劃原則,才是加速綠能發展的正確方向。

國立成功大學都市計劃學系教授趙子元在能源轉型論壇上說,能源發展的空間配置,應從全國層級與能源部門搭配,確立區位配置及發展型態原則,並落實到縣市國土計畫進行選址,同時讓民眾參與,並發展管理監督機制。

能源目標依舊存在,光電政策著急往前進的同時,卻缺少完善的配套措施,才有現今綠色衝突的局面,該如何平衡能源與產業,是我國現階段面臨的重要課題。(圖/吳冠廷攝)

蔡卉荀感嘆地說,七股漁村的變貌其實是全台灣光電問題的縮影。

這個狀況若是不斷地重複發生,將會有更多類似七股地區的案例出現,政府在執行能源政策時,應有更完善的規劃,才能維持光電發展與社會產業的平衡,不讓「能源永續」發電夢危害漁民權益,成為當地居民心中的夢魘,讓台灣能源轉型之路能更穩健地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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