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擬修廣電三法 股權轉讓透明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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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取自中嘉官網)

記者/歐承翰

三立集團收購中嘉數位股權踩媒體壟斷紅線,引起軒然大波,為此NCC在6日著手討論修改廣電三法。NCC副主委暨發言人翁柏宗指出,將針對有廣法的「股權透明」議題做修正。

中嘉案上層股權轉讓恐有違反附款情形,NCC於6日討論明年立法計畫,並審議通過「112年立法計畫及法規整理計畫」報告案,及「113年立法計畫及法規整理計畫」討論案。

翁柏宗表示,明年的立法計畫包括4項法案、14項法規命令和1條行政規則。其中,法案包括網際網路試聽服務法草案(OTT草案)以及廣播電視法、有線廣播電視法、衛星廣播電視法的相關修法草案,旨在實現廣電三法的整體協調和管制。

現行有線廣播電視法規定系統股權變動需達5%方須申報,但上層股權異動除非另有法令規範,一般無需向NCC報備。因此以中嘉案牽涉上層股權異動引發的爭議上,翁柏宗表示,可能違反附款內容,內部有討論到可能對有線廣播電視法的股權透明度進行修正。

翁柏宗說明,在廣電三法的整體協調中,廣電法對股權轉讓實行許可制度,然而衛廣法並未涉及相應的規定。以2018年東森電視股權交易為例,凱雷集團擁有65%股權,根據外國人投資條例,經濟部投審會要求NCC進行審議。但是,另外35%股權由東森國際持有,它直接轉讓給茂德國際投資,卻無需經過審議,顯示兩者在處理程序上確實存在差異。

NCC法律事務處副處長謝佩穎表示,廣播電視法有股權轉讓規定,但規範在施行細則,明年度修法計畫有討論是否要提升到母法層級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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