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護航鏡電視列被告 陳耀祥:相信個人和同仁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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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主委陳耀祥涉嫌護航鏡電視申照,遭台北地檢署列為他字案瀆職罪被告。(圖/取自網路)

記者/聶長唯

鏡電視申照案問題爭議延續,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委(NCC)主委陳耀祥涉嫌護航、瀆職,日前被台北地檢署列為他字案瀆職罪被告,國民黨團公開呼籲陳耀祥知所進退,立即請辭、靜候調查。陳耀祥15日表示,被列為被告覺得很詫異也很遺憾,希望案子可以順利解決,還給自己和同仁的清白,並表示不會請辭。

NCC重申,此為司法偵查之正常程序,該會將配合辦理,請外界毋須過度解讀。

鏡電視去年1月得到NCC准設新聞台,電視台董事會與經營階層多次變更,之後接連出現財務疑慮、公司治理問題,執照申設爭議等。去年9月,民眾黨前立委蔡壁如、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公布鏡電視內部股東會錄音黨,指出恐怕有政治力介入鏡電視執照申設過程,要求法務部徹查。

法務部發交士林地檢署調查,以鏡電視財務不透明、公司治理、採購等問題告發,傳喚多名鏡電視高層。鏡電視前董事長陳建平去年3月間被董事會解除職務後,質疑鏡電視與裴偉間有不合常規的交易,同年8月間向北檢告發裴偉涉背信、詐欺、公司法、商業會計法等罪,陳建平曾出庭說明提告內容,現由北檢持續偵辦中。

與此同時,另有知情人士向上報爆料指控,鏡電視於去年10月27日召開股東臨時會,當天除完成「三董一監」補選外,並決議將發行新股增資10億元,由原股東優先等比例認購新股,預計2個月內完成。

根據上報報導指出,從他們所掌握的確切證據及財務資料顯示,截至去年12月底,鏡電視公司的現金餘額僅剩514萬8千餘元、廣告現金流入560萬;扣除每月出帳、辦公室租金、薪資、資產設備款等現金支出合計約6279萬元後,已經出現高達5204萬2千餘元的財務赤字。

鏡電視則發表聲明,指財務赤字並應廢照一事皆與事實不符,該公司財務收入穩定,股東亦給予最大支持,並無媒體所稱已無資金可供營運之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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