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影視產業發展 政策的合作是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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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起LINE台灣董事長暨執行長陳立人、公視兼華視董事長胡元輝、文策院董事長彭俊亨、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董事長藍祖蔚、臺北流行音樂中心董事長黃韻玲。(圖/新媒體暨影視音發展協會 提供)

記者/余苓均

公視兼華視董事長胡元輝、LINE台灣董事長暨執行長陳立人、文化內容策進院董事長彭俊亨 、臺北流行音樂中心董事長黃韻玲及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董事長藍祖蔚19日出席2022亞洲新媒體高峰會第一場座談會,他們在會中均認為,台灣影視產業在現階段需要的是影視產業與政府政策間的合作,方能帶動影視產業發展。

第一場座談會以「文化輸出力等同於國家競爭力」為題,胡元輝說,文化輸出關鍵在於彼此之間文化價值的對話,而輸出力跟競爭力之間屬於互動關係,台灣有民主、價值等優勢能夠向外對話的能力。

胡元輝認為,沒有哪一個國外的影視產業模式可以直接被挪用,台灣要去找出自己的優勢以及軟實力。公共媒體想做的就是把文化元素,多元的演繹出去,如何把產業聚落做出來,不只是自己做節目,而是一起建立生態系統,藉由生態力量合作。

彭俊亨提到,國際平台進入後,疫情後的消費型態改變,台灣影視產業將面臨挑戰,需要更多元的資金進場,這樣在預算方面可以完善公共組織的效率性、回應性;也要培育專業人才,對於未來適度整合平台是必要的。

黃韻玲說,雖然常講影視音,但在音樂補助上是最少的,當電影或戲劇完成後,預留製作音樂的空間及彈性太少,不要小看3、4分鐘的歌曲,因為音樂的力量是非常大,能量輸出需集合各個產業,通常音樂人很專注於自己的領域,對於其他領域很陌生,因此在不同人才的培育上是很重要的。

藍祖蔚認為,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就像是後勤部隊,重新述說台灣故事,近年來有四個題材受到國外關注像是,大師電影、台語電影、同志、武俠,希望重新述說經典,不單只是重新放映,而是重新認知台灣的歷史,讓過去的經典有更多討論空間。

此外,他們也提及著作權的重要性,及政策及法規的部分,藍祖蔚表示,因為過去沒有著作權概念,因此現在修復老片時,都會面對版權費的問題,面對著作權法問題,這不只是一個單位可以獨自解決的,更需要一個國家隊來面對。

黃韻玲聊到創作者在製作歌曲時,常會使用排除法,因為原先想用的音樂會因為版權的費用太高做出取捨,無法符合原先想要的創意,所以政府應該要制定相關法案。

彭俊亨也表示,文策院未來計畫也將完善法規和金融制度,不只是策略更是經貿外交策略,讓影視產業的瓶頸上來得到一個解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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