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品葳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近幾年計畫納管OTT業者,並於25日通過「網際網路視聽服務法」草案(OTT TV草案),將原先採用的「志願登記」改為「行為管理制」,新版本擴大納管OTT TV業者,Netflix、LINE TV、電信公司成立的OTT平台如Hami Video、myVideo、friDay、本土業者LiTV、Catchplay等,都將被納管。
NCC將OTT業者以數通法做出層級區分,要求業者遵守一般義務以及特別義務,而對於經法院判定違反著作權的業者,NCC將會斟酌個案情行,最嚴重將給出要求電信業者拒絕提供違法業者相關通信服務。
近幾年因各類網路盜版OTT等違法問題,讓許多正規的OTT業者心生不滿,期盼NCC能以網路提供源頭來管理業者,一旦違法,除了處以罰鍰外,還可以要求電信業者拒絕提供違法業者通信服務,造成違法業者斷網,以此來杜絕各類盜版網站的盛行。
NCC曾在109年7月首推「網際網路視聽服務管理法」草案,但遭到許多OTT業者的強烈反彈,因此NCC於25日推出新架構,說明此次OTT TV草案相較109年的版本,納管方式由「自願登記」改為「行為管理」,且為避免增加中小型業者過多負擔。
在義務方面,採取層級化設計,其中一般義務規範包括:境外業者應指定代理人、提供之服務內容應取得合法授權、遵守服務內容規範等。
被NCC特別公告應辦理登記者則需增加遵守特別義務,包括:要符合我國內容產製規範、依規定辦理登記、遵守變更登記規範、揭露並遵守服務使用條款、預定暫停或終止營業者應提前通知使用者並揭露普常措施,在時限內加入自律組織等,以落實義務層級化之精神。
NCC特別強調,為回應109年版草案公開後,外界對於防治盜版侵權之關注,本次OTT TV草案新增網際網路視聽服務提供者,經法院判決確定其提供之視訊內容違反著作權法,NCC除了給出罰鍰的處分外,也會依照個案情況得命電信等業者或是IASP業者拒絕提供違法業者相關通信服務,等同於「斷網」的最重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