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公布數通法草案 盼建構安全網路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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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圖/截自銘報資料庫)

記者/李定潔

NCC 去年12月29日公布「數位通訊傳播服務法」草案,強調維護網路言論自由、促進資訊自由流通,線上平台服務提供者如YouTube、Dcard都納入規範。規定如移除使用者貼文,或對使用者處以停權等行為時,必須說明原因,提供異議機制,也課予業者將資訊限制登載於共同資料庫的資訊透明義務,以保障數位環境之安全。

NCC副主委暨發言人翁柏宗表示,草案共11章,規範要項包括基本權利維護、數位通訊傳播中介服務提供者免責要件、數位通訊傳播中介服務提供者義務、線上平台及指定線上平台義務、公私協力合作、專責機構設立及相關罰則等。

草案課予業者將資訊限制登載於共同資料庫的資訊透明義務。另外,針對規模較大的線上平臺,草案要求平臺必須每年進行風險評估管理,並接受外部獨立稽核,以確保服務不會受到惡意濫用,對社會造成危害。

恐網路戒嚴? 何吉森:不用過度看待

草案一公布,許多人擔心政府會過度干預網路平台的權限,甚至稱它為「網路戒嚴」。學者前NCC委員何吉森表示,不用一開始就用這樣的角度看,現在這個時代網際網路對產業、社會溝通及社會秩序產生重大的影響,政府不能對它毫無任何規範。但還是要密切注意草案規管的方向及未來規管平台的定義與界定範圍。

NCC強調,針對各界關切網路內容之處理,網路世界為實體社會之延伸,由政府各部門依權責及主管法令規範處理,數通法草案介接各部會實體作用法,如網路出現違法內容,各法律之中央主管機關得經法院程序後始得限制該違法資訊。

政府需與業者、民眾充分溝通

何吉森指出,此草案對於社會來說不是絕對的好絕對的壞,不希望政府藉由這次的草案形成由上而下的網路內容嚴管。政府貫徹的網路治理應是由下而上,由網路社群媒體大家一起維持,政府只是建立此機制的角色。

他強調,對話是很重要的,政府要與所有的業者及網路社群的各個聲音不斷的充分溝通,建立起共識後再納入規範。

NCC預計農曆年前會公布草案具體條文,後續將召開三場公開說明會,持續搜集外界意見,之後再回到委員會討論草案,最快要在6月、7月才會把草案送到政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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