鏡電視股權轉讓問題 NCC:六年內不可移轉股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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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召開例行記者會,翁柏宗到會說明。(圖/擷取自NCC記者會直播)

記者/郭亘芸

鏡電視風波持續延燒,除了日前鏡電視無預警宣布董事會三董一監請辭外,也傳出鏡電視股東想要轉讓股權,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表示,依照附款內容,鏡電視股東六年內不可轉讓持股,違反附款內容會依法處理。

鏡電視股權轉讓問題讓外界抱持疑慮,NCC副主委暨發言人翁柏宗表示,對此不免會有在申設許可後即刻轉讓他人之聯想,他提到,NCC在1月19日有附加附款,禁止股東在六年執照期間移轉股權,以免特定人士透過申設程序做出脫序行為,而當時鏡電視也有承諾此項附款,這也表示股東在2027年6月30日前不能轉讓持股,否則會違反附款內容,翁柏宗也強調若有相關違反附款事宜,NCC會依法處理。

另外,日前鏡電視董事會三董一監閃辭,其中包含,黃俊彥、陳宏守、郭蕙蘭以及王金山,導致董事會無法正常運作,而目前董事會只剩董事長鄭優及勞工董事廖芳潔,但兩人均無股份。NCC能夠容許這個狀態多久?翁柏宗並未有正面回應,他只提到,鏡電視已經說要盡快召開股東會,但NCC還是要以看到正式的申請文件為準。

翁柏宗提到,NCC近期會邀請鏡電視股東到會陳述意見,也需釐清股東「要求撤照」的相關問題和申設成立後股東的意見,同時NCC也會進一步了解外界提到,有無中資的疑慮、借名登記等爭議,以及股東對公司未來的營運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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